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開放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園林系統防震減災工作,健全局各開放單位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結合園林系統實際,制定《蘇州市園林系統地震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蘇州市園林系統地震應急預案
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
蘇州市園林系統地震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健全局各開放單位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和運行機制,依法科學統一、有力有序有效實施地震預案,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局屬園林景區和城市公園的正常秩序。
1.2 編制依據
根據《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蘇省地震應急預案》《蘇州市地震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結合我局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蘇州市園林和綠化管理局各直屬開放單位地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指導直屬園林景區和城市公園發生地震災害及事件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響應、協同應對的工作原則。地震災害發生后,各開放單位應立即按照相關預案開展先期處置工作,并在局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局防震減災工作在市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指導下,協助開展應急準備、震前預警、震后救援等各項工作。市內發生地震災情時,局抗震救災工作指揮部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局屬園林景區抗震救災工作。
2.1 局抗震救災指揮部組成及其主要職責
指揮長:局長
副指揮長:副局長
指揮部成員:局辦公室、規劃處、遺產處、園管處、綠化處、產業處、安監處、財審處、組人處、機關黨委主要負責人,拙政園、留園、虎丘、石湖、獅子林、天平山、城市公園主要負責人。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處。
2.2 局抗震救災指揮部工作組
局抗震救災指揮部根據地震事故災害救援處理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搶險救災、善后處置等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長任組長,局安監處、辦公室及各開放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地震事故災害預警發布、綜合協調、上傳下達、信息發布、輿情應對、后勤保障等。
(2)搶險救災組,由指揮長指定一名副局長任組長,根據地震事故災害實際,局規劃處、遺產處、園管處、產業處、綠化處及各開放單位負責人參加,主要負責災害事故搶險救援的現場指揮、力量調配、技術支持、秩序維護等工作。
(3)善后處理組,由指揮長指定一名副局長任組長,局辦公室、規劃處、園管處、產業處、安監處、財審處、組人處、機關黨委及各開放單位負責人參加,主要負責地震事故的損失統計、醫療救助、修復重建、調查評估、理賠善后、責任追究、人員安撫等工作。
3 災害分級及響應原則
3.1 地震災害分級
根據我市地震預案,地震災害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級,分別對應Ⅳ級、Ⅲ級、Ⅱ級、Ⅰ級響應。
3.1.1 一般地震災害
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當我市行政區域及毗鄰地區發生4.0級以下強有感地震,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3.1.2 較大地震災害
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較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當我市行政區域及毗鄰地區發生4.0級以上、5.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3.1.3 重大地震災害
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地震災害。當我市行政區域及毗鄰地區發生5.0級以上、6.0級以下地震,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3.1.4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占我市上年地區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災害。當我市行政區域及毗鄰地區發生6.0級以上地震,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3.2 分級響應原則
根據地震災害分級情況,將地震災害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等級。
(1)Ⅳ級響應。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由分管副局長指揮和協調災區抗震救災工作,組織機關各處室、各開放單位開展地震應急工作。
(2)Ⅲ級響應。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Ⅲ級響應。由局長指揮和協調機關各處室、各開放單位開展地震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報請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協調市應急管理局、市地震局等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做好抗震救災工作。
(3)Ⅱ級、Ⅰ級響應。應對重大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分別啟動Ⅱ級和Ⅰ級響應。局抗震救災指揮部先期處置抗震救災工作,接受省、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抗震救災工作,提供相應的應急保障。
4 監測報告與預報預防
4.1 監測預報
局辦公室、安監處密切關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地震局)的地震觀測數據,及時轉發我市地震相關預警信息。
4.2 預防措施
根據臨震預報,局抗震救災指揮部應組織各方力量,督促指導各開放單位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準備。
(1)檢查指導各開放單位的地震災害防御措施和應急救援準備,特別是文保古建、橋梁、山體、游樂設施、租賃房屋等地震后易受災區域。
(2)依據震情的嚴重性、緊迫程度和危險區域,啟用蘇州公園、桂花公園、桐涇公園、東園內地震應急避難場所,組織群眾避震疏散。
(3)檢查、落實應急救援物資和抗震救災資金準備情況。
(4)適時向社會發布預報信息,回答社會公眾咨詢。加強社會輿情收集與分析,平息地震謠傳、誤傳,維護社會安定。
(5)組織開展地震應急避險、自救互救等宣傳教育活動,指導各開放單位制定地震演練計劃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5 應急響應
5.1 一般地震災害應急響應
一般地震災害發生后,局抗震救災指揮部應當迅速將市政府關于震情和災情的預警信息通報局相關處室和各開放單位,啟動地震Ⅳ級應急響應。各開放單位迅速響應,開展先期地震應急救援工作。
5.2 較大、重大和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應急響應
較大地震災害發生后,局抗震救災指揮部啟動Ⅲ級響應,先期組織、指揮各開放單位開展地震應急處置工作,并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震情和災情。重大、特別重大地震災害發生后,局抗震救災指揮部分別啟動Ⅱ級和Ⅰ級響應,迅速關閉園林景區,停止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生產經營活動,設置警戒標志,并采取緊急防控措施。按照市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統一部署,局抗震救災指揮部全力配合開展抗震救災工作,組織單位內部搶險隊伍開展救援、配合開展人員安置和家屬安撫等工作。
5.3 應急結束
在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工作基本結束,災民緊急轉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災害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生活、游覽秩序基本恢復后,在省、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宣布應急期結束后,終止應急響應,開展震后恢復工作。
6 后期處置
6.1 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
局抗震救災指揮部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以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地震局)等部門開展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恢復重建等工作,后勤保障組全力配合落實扶持資金和物資,做好保險理賠工作,恢復生產經營。
7應急保障
7.1 資金與物資保障
局抗震救災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網絡和調撥體系,保障園林系統地震災害應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資。
7.2 救援隊伍保障
局抗震救災指揮部應加強搶險救災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經常性開展協同性、綜合性演練,提高共同應對地震災害的能力。各開放單位應組織動員全體職工,組建由安保、園管、經營等各條線骨干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加強群眾自救互救技能培訓,合理設置逃生通道和應急避難場所,建立必要的生活物資儲備和應急保障設施。
8 附則
8.1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蘇州市園林系統應急避難場所信息表
序號 |
場所名稱 |
地址 |
管理單位 |
聯系人 |
聯系方式 |
1 |
蘇州公園 |
姑蘇區公園路111號 |
蘇州市城市公園管理處 |
曹吉祥 |
65233549 |
2 |
桂花公園 |
姑蘇區竹輝路1號 |
蘇州市城市公園管理處 |
曹吉祥 |
65233549 |
3 |
桐涇公園 |
姑蘇區桐涇南路與解放西路交匯處東北角 |
蘇州市城市公園管理處 |
曹吉祥 |
65233549 |
4 |
東園 |
姑蘇區白塔東路1號 |
蘇州市拙政園管理處 |
周衡 |
68232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