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醫保局、衛健委(社會事業局),姑蘇區民政和衛生健康局,各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江蘇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部分試行期滿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轉歸的通知》(蘇醫保發〔2025〕2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部分試行期滿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轉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轉歸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對部分試行期滿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轉歸,并制定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指導價格及醫保支付政策。(附件1)
二、修訂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修訂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轉歸后項目價格按現有項目價格執行,項目價格有調整的按調整后價格執行。(附件2)
三、取消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
取消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原項目編碼和價格不再執行。(附件3)。
四、相關管理要求
各醫療機構應積極做好試行期滿轉歸項目政策落實,及時更新維護信息系統,規范診療行為,做好收費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各市區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和督導檢查,跟蹤政策落地實施情況。
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執行。如遇國家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附件:1.轉歸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表
蘇州市醫療保障局
蘇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蘇州市中醫藥管理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