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2024年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計劃》(蘇污防攻堅指辦〔2024〕35號)要求,全市共有12個縣級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開展監測。按水源地級別劃分,地級水源地7個,縣級水源地5個;按水源評價類型劃分,均為地表水型水源地,其中河流型3個。
一、監測情況
(一)監測點位
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廠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處設置監測斷面,水廠在同一河流有多個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處設置監測斷面;湖泊、水庫型水源原則上按常規監測點位采樣,在每個水源取水口周邊100米處設置1個監測點位進行采樣。河流及湖、庫采樣深度為水面下0.5米處。
(二)監測項目
依據《全國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實施方案》(環辦監測函〔2012〕1266號)和《2024年國家生態環境監測方案》(環辦監測函〔2024〕138號),地表水水源常規監測項目包括《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表1的基本項目(23項,化學需氧量除外),表2的補充項目(5項),以及表3的優選特定項目33項,共61項;湖庫型水源地加測透明度、葉綠素a。
二、評價標準及方法
地表水型(河流型或湖泊、水庫型)水源地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均采用單因子評價法,依據基本項目Ⅲ類標準、補充及特定項目標準限值進行達標評價。常規評價指標包括表1的基本項目(水溫、總氮和糞大腸菌群不參與水質評價),表2補充項目和表3特定項目中的33項。
三、評價結果
(一)總體情況
2025年7月份,實測12個縣級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全部達標,達標率為100%。其中,有5個達到或優于Ⅱ類標準,占41.7%。
全市縣級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見圖1和附表。
圖1 2025年7月全市縣級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
(二)按水源地級別評價
7月份,地級和縣級水源地達標個數分別為7個和5個,達標率均為100%。
(三)按水源地類型評價
7月份,河流型和湖泊、水庫型水源地達標個數分別為3個和9個,達標率均為100%。
備注:
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生活飲用水的區別:飲用水水源為原水,居民生活飲用水為末梢水;水源水經自來水廠凈化處理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要求后,進入居民供水系統作為飲用水。
附表
2025年7月蘇州市縣級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
序號 |
設區市 |
縣 (市、區) |
水源地名稱 |
屬性 |
水質達標情況 |
1 |
蘇州 |
市區 |
蘇州市太湖貢湖金墅灣水源地 |
地級 |
達標 |
2 |
蘇州 |
市區 |
蘇州市太湖漁洋山水源地 |
地級 |
達標 |
3 |
蘇州 |
常熟 |
常熟市長江滸浦水源地 |
縣級 |
達標 |
4 |
蘇州 |
常熟 |
常熟市尚湖水源地 |
縣級 |
達標 |
5 |
蘇州 |
張家港 |
張家港市長江新海壩水源地 |
縣級 |
達標 |
6 |
蘇州 |
昆山 |
昆山市傀儡湖水源地 |
縣級 |
達標 |
7 |
蘇州 |
太倉 |
太倉市長江瀏河口水源地 |
縣級 |
達標 |
8 |
蘇州 |
市區 |
蘇州市太湖寺前水源地 |
地級 |
達標 |
9 |
蘇州 |
市區 |
蘇州市太湖鎮湖(上山)水源地 |
地級 |
達標 |
10 |
蘇州 |
市區 |
蘇州市工業園區陽澄湖水源地 |
地級 |
達標 |
11 |
蘇州 |
吳江 |
吳江區太湖廟港水源地 |
地級 |
達標 |
12 |
蘇州 |
吳江 |
吳江區太湖北亭子港水源地 |
地級 |
達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