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2023年春節將至,為確保節日期間市場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價格平穩有序,預防和制止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發生,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對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作出如下提醒告誡: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和《江蘇省價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
二、商場、超市、農貿市場、電子商務平臺等經營者在經營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糧油、蔬菜、肉禽、蛋奶等重要農副產品時,要嚴格實行明碼標價,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貨簽對位、標示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開展促銷活動時,要認真規范降價、打折、贈送、返券等促銷行為,應當真實準確標示活動信息,不得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嚴禁借節日之機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有價格附加條件的必須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必須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數量等;不得采用無依據或者無從比較的價格,作為折價、減價的計算基準或者被比較價格。
三、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經營者要切實加強價格自律,依法合理制定價格。對相關涉疫藥品和醫療用品,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不得通過強制搭售其他商品,變相大幅度提高涉疫用品價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
四、餐飲娛樂等服務行業經營者要做好明碼標價公示,嚴禁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不得借節日之機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不得以模糊標價、虛假折扣等手段欺詐消費者;價格如有變化的,必須提前公示告知消費者,嚴禁事后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五、各旅游景區景點要在售票或服務處醒目位置設立收費公示牌;政府定價的旅游景區景點要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優惠政策,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得強行銷售聯票、強制代收保險費。景區內所有餐飲、零售攤點、車輛停放等服務場所的價格行為,要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嚴禁欺客、宰客。
六、客運、出租車、高速公路等經營單位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維護交通客運市場的價格秩序,嚴格執行各項價費政策,認真做好價費公示工作,不得收取任何未公示的費用。各出租汽車客運企業要嚴格執行出租汽車客運運價政策和停車等候計費規定,依法經營,嚴禁亂漲價、亂收費。
各經營者和相關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及政策,認真開展自查自糾、規范價格行為。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開展價格監管工作,加大對生活必需品、涉疫物資、餐飲娛樂等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價格巡查檢查力度,對存在上述價格違法行為且經提醒告誡仍未整改的,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依法從重處罰,并對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經營者的價格行為予以監督,若發現涉嫌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購物小票、付款記錄等證據資料并撥打12345、12315電話進行投訴舉報,共同維護我市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營造公平、有序、良好的消費環境!
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