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經營者:
“五一”假期臨近,節日消費需求日益增加,為進一步規范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維護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放心消費的節日市場環境,現就規范我市“五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作出如下提醒告誡: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江蘇省價格條例》等法律法規。相關經營者要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二、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務內容、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減免政策、服務流程、服務規范和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禁止價格欺詐行為。不得以低價誘騙消費者,以高價進行結算;不得通過虛假折價、減價或者價格比較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不標示或者弱化標識對消費者不利的價格條件,誘騙消費者交易;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
四、嚴格落實政策優惠措施。景區景點、停車服務、交通運輸等行業經營者,要嚴格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和優惠政策,做好收費公示。旅游景區必須嚴格落實門票價格及優惠政策,不得擅自擴大或縮小優惠范圍和優惠幅度;不得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或者通過各種違規手段變相提高門票價格。
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推動商品和服務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相關經營者要對照上述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切實規范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市場價格巡查檢查力度,嚴厲打擊價格違法行為。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經營者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1234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