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春節期間價格監管工作,營造和諧有序的節日市場消費環境,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現提醒告誡全市各經營者和相關單位如下:
一、加強自律,依法合規經營。嚴格遵守《價格法》《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加強價格自律管理,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自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
二、公開透明,規范明碼標價。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收費公示要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發生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相應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交易場所提供者要督促場所內(平臺內)經營者,嚴格規范價格行為,做到明碼標價、誠信經營。
三、誠實守信,禁止欺詐行為。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嚴禁低標高結、虛假折扣、誘導交易、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經營者開展促銷活動時,應當真實準確、清晰醒目標示活動信息;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的,應當顯著標明條件;開展限時減價、折價等價格促銷活動的,應當顯著標明期限。
四、合理定價,禁止哄抬價格。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保供穩價工作,合理制定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糧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以及零售藥品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不得在成本未明顯增加時大幅度提高價格或者成本雖有增加但價格上漲幅度明顯高于成本增長幅度;不得強制搭售商品,變相大幅度提高價格;不得無正當理由,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較大波動的重要民生物資。
全市各商場、農貿市場、連鎖超市、酒店賓館、餐飲飯店、旅游景區景點、停車場、交通物流公司、零售藥店等經營者即日起要根據提醒告誡書的內容,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重點區域、重要民生商品及相關行業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密切關注價格變動情況,及時受理投訴舉報,對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對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價格違法案件將向社會公開曝光。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經營者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相關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及時撥打“12345”“1231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蘇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