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醫保集中征繳期是什么?醫保待遇從什么時候開始享受?
居民醫保集中征繳期為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參保人員應當在集中征繳期內一次性繳納下一年度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成功繳費后,醫保待遇從2025年1月1日開始享受。
2.現在參保繳費了,有哪些待遇可以享受?
參保繳費后,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門診報銷: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時符合規定的門診費用,以及在本市定點零售藥店按醫保規定購買醫療保險藥品目錄中的非處方用藥或處方藥的費用,均可納入報銷范圍。
(2)住院報銷: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定點醫院發生的符合醫療保險結付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按比例結付后,滿足大病保險保障及醫療實時救助基金保障的費用,按相應規定結付。
(3)其他保障:包括起付線以上、封頂線以下的醫療費用報銷,以及符合待遇享受條件的大病保險、實時救助等基金支付的部分。
3.有了居民醫保,還要買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嗎?
有必要的。醫保作為一項基礎的社會保險制度,主要解決基礎就醫問題,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是在基本醫保基礎上的進一步保障。例如,深受蘇州市民信賴的“蘇惠保2025”是蘇州城市定制型普惠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由蘇州市20個政府部門共同推動,作為醫保之外的補充保障,能夠極大減輕因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
4.“蘇惠保2025”如何參保?
(1)掃描下方二維碼立即參保;

(2)關注【蘇州醫保】公眾號主頁,點擊底部菜單欄【掌上大廳】選擇【蘇惠保】立即參保;
(3)通過支付寶或“蘇周到”APP搜“蘇惠保”,辦理參保繳費。
5.可以在兩地同時繳納居民醫保,享受雙重保障嗎?
不可以。根據政策規定,每位參保人員在同一時間段內只能在一個地方參加居民醫保。
6.現在不繳費,如果生病了可以中途再繳費報銷醫療費用嗎?
可以,但建議在集中征繳期補齊保障。集中征繳期后,當年度仍可參加我市居民醫保,全年各時段個人繳費標準一致。當月繳費,次月起至當年年底可正常享受居保待遇。
7.繳了費卻沒用到是不是虧了?
不虧。自2025年起,對連續參加居民醫保滿4年的群眾,從第5年起每多參保1年就會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至少一千元;對于當年沒有使用醫保基金的參保群眾,第二年就會提高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至少一千元。
8.居民醫保有哪些財政補助政策?
根據蘇州市相關政策規定,以下救助對象在參保時個人免繳醫療保險費,其醫療保險費由財政全額補助:特困人員、低保人員、困境兒童、低保邊緣人員、困難家庭重病重殘人員、支出型困難大病人員、本市戶籍的臨救大病人員、精減退職職工、重點優撫對象、特困職工、具有本市戶籍的重度殘疾人。
9.新生兒戶口還在辦理中,居民醫保最遲什么時候辦理,可以不影響待遇?
新生兒出生三個月內參保并繳納出生當年保費的,自出生之日起至出生當年年底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