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7日,太倉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聽取并審議了《關于太倉市2021年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并下發了《關于對太倉市2021年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及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的審議意見》,要求有關方面加強預算管理剛性約束,提升審計成效,聚焦重點領域,強化監督管理,夯實主體責任,健全整改長效機制。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8月26日,胡衛江市長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專題聽取了審計情況并部署整改工作,會議對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市審計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和部署,通過“發函告知、專人輔導”等方式,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及時整改。總的來看,相關部門、單位和地方認真整改審計查出問題,采取多種舉措及時糾正違紀違法違規問題,對涉及體制機制的問題,加快研究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審計工作報告中共涉及具體問題43個,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收繳入庫非稅收入等17.66億元,促進撥付資金93.75萬元,收回資金4110.05萬元,促進各單位出臺、制定《太倉市市級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辦法(試行)》《太倉市人才專家庫相關管理辦法》等5項制度,修訂《中共太倉市委黨校科研工作考核辦法》等2項制度。
一、本級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關于收入繳庫不夠及時問題
對財政17.66億元非稅收入未及時繳庫的問題,目前,財政局已完成17.66億元非稅收入繳庫工作。
(二)關于預算編制不夠精準問題
1.對部分預算科目編制不夠細化的問題,財政局已督促預算單位細化2023年度預算編制,同時加強對功能科目的審核,嚴格控制“其他**支出”科目的使用比例。
2.對部分項目預算安排未充分考慮上年執行情況的問題,財政局將各部門2022年預算執行情況作為2023年預算編制的重要參考依據,加強預算執行結果運用。
(三)關于預算績效管理不夠到位問題
1.對預算安排未有效利用上年績效評價結果,以及項目績效目標設置不科學、不合理的問題,財政局出臺了《太倉市市級部門整體預算績效管理辦法(試行)》,強化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相掛鉤機制,并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上門對部門整體績效目標設置進行一對一輔導,進一步提升各預算部門績效目標設置質量。
2.對債券資金因項目進度緩慢導致使用效益不高的問題,財政局督促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加快專項債券項目資金撥付使用進度。截至10月底,2021年發行債券實際支出進度已達97.40%。
(四)關于專項資金管理不夠規范問題
1.對科技創新專項資金93.75萬元未及時下撥的問題,審計期間科技局已將上述資金全部撥付到位。
2.對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的問題,應急局已組織啟動專題安全培訓,制定了第三方安全檢查現場抽查和網上巡查質量審核方案,并建立第三方約談警示制度。
3.對19個專項資金信息應在2021年公開而未公開的問題,各主管部門均已將專項資金信息在“江蘇省預決算公開統一平臺”中公開;財政局已將專項資金信息公開列為2022年預決算公開檢查重點,強化考核約束機制。
(五)關于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不夠準確問題
1.對公共基礎設施編制不夠完整、準確的問題,相關部門積極清查盤點公路、水路等公共基礎設施,2021年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新增公共基礎設施95.05億元,增長301.80%。
2.對城市道路橋梁、航道核算不夠細化、劃分不夠準確的問題,財政局已督促相關部門明確養護管理主體和記賬主體,做好初始入賬成本確認及后續計量工作。
二、港區、高新區(科教新城)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關于工程建設與拆遷安置管理不規范問題
1.對港區1個EPC工程項目進行專業分包時,承包商未按規定時間向港區(業主方)備案的問題,港區將加強對工程項目的管理,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2.對浮橋鎮部分拆遷安置房交房時間早于消防驗收的問題,港區將加強工程項目方面管理工作,及時做好消防驗收等工作,保障拆遷安置房安全有序交付。
3.對科教新城2個工程項目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問題,相關部門已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并取得批復。
(二)關于國有資產與資金管理不規范問題
1.對港區未對撥付浮橋鎮的拆遷過渡費、物業維修費等進行實質性審核,仍然承擔拆遷安置房中已出售或贈與房屋費用的問題,港區通過篩查已出售或贈與第三方房屋的基本信息,采取發放物業券的形式確定應由財政負擔的物業費等費用。
2.對科教新城城管中隊罰沒物資管理不規范的問題,科教新城已建立罰沒物資管理臺賬和作廢單據登記簿,并將已結案的罰沒單據統一裝訂、有序存放。
3.對科教新城下屬國企房屋租金收入核算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并核算收入的問題,科教新城已按照權責發生制核算租金收入。
三、市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關于部分預算項目執行進度緩慢問題
1.對因3家項目牽頭單位于2021年末將預算指標分配至8家實施單位,導致實施單位當年無法及時撥付資金的問題,相關單位將加大對項目資金撥付和使用的管理力度,加快項目認定等各環節工作,縮短工作流程時限,用足用好預算資金,提高項目資金的使用效率。
2.對3家一級預算單位追加預算當年未執行的問題,相關單位對追加預算相關事項仔細研判和分析,采取措施確保預算使用效益最大化。
3.對22家一級預算單位、30家二級預算單位的85個項目調整預算執行率均低于50%的問題,相關單位加強分析研究,積極加強預算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通過建立完善項目動態調整、實時跟蹤、月度匯報等機制,加快本年度預算執行進度。
4.對8家一級預算單位、11家二級預算單位的跨年度采購項目未按實際支付進度編制年度預算,導致近三年均有資金結轉下年的問題,相關單位會同財政局,研究部署相關工作,合理測算項目年度預算金額,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
(二)關于開展融合審計中發現問題
1.對市委黨校教學科研經費考核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市委黨校已修訂《中共太倉市委黨校教學科研工作考核辦法》,出臺《中共太倉市委黨校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辦法(試行)》,確保科研專項經費使用規范。
2.對司法局差旅費支出管理不嚴,存在列支公務行程外差旅費用情況的問題,司法局加強對差旅費報銷的內控管理,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公務出差報銷審批制度,規范經費審批報銷手續。
3.對市監局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監督檢查工作不規范,存在檢查口徑不統一、部分檢查檔案保管缺失的問題,市監局已加強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統一由業務科室匯總歸檔。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關于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經費(市級)使用專項審計發現問題
1.對采購單位未建立健全緊急采購內控機制的問題,發改委出臺《疫情防控物資緊急采購和發放管理辦法(試行)》,明確采購范圍、采購流程、發放流程、監督管理等程序。
2.對物資管理單位不相容職務未分離的問題,發改委出臺《疫情防控物資緊急采購和發放管理辦法(試行)》,對不相容職務進行分離,每一環節確保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把關。
五、重點項目和資金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
(一)關于古松弄、勝利村、原城三小地塊城市更新項目跟蹤審計發現問題
1.對未設立專戶存儲征收拆遷補償費的問題,婁城房屋拆遷有限公司已開立銀行專戶,用于支付城市更新項目拆遷補償款。
2.對4個采購招投標存檔資料不完整的問題,城廂鎮已將采購招投標資料全部存檔。
(二)關于教育類民生實事項目審計發現問題
1.對10個項目的建設單位未編制工程概算并報相關單位審批的問題,教育局已明確要求各項目建設單位應認真履行建設管理責任,抓好項目工程概算的編制,并及時報相關主管部門審批。
2.對4個項目未編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問題,教育局已督促相關鎮政府及其下屬規劃建設部門規范執行有關規定,做好水土保持方案的編制。
(三)關于人才開發專項資金審計發現問題
1.對科技局人才項目專家庫未定期更新且選擇專家缺乏標準的問題,科技局已出臺《太倉市人才專家庫相關管理辦法》,規范專家庫的日常管理、使用等活動。
2.對人社局高層次人才門診個人補貼結算不準確,申請劃撥與實際發放存在差額的問題,人社局已對高層次人才醫保補貼采用“醫保局先支付、人社局后劃撥”方式。
(四)關于財政涉糧專項資金審計發現問題
1.對承儲企業對當年新增成品糧油的儲備缺乏存儲設施和儲糧條件的問題,糧食購銷公司已于2022年5月完成成品糧油應急儲備庫改造項目并投入使用。
2.對糧食購銷公司未按規定對簽訂收購合同的糧食規模經營戶進行誠信考核的問題,糧食購銷公司已對簽訂合同的糧食規模經營戶進行售糧統計,對照簽訂的合同訂購量與實際交售情況建立誠信考核臺賬,并上報發改委和財政局。
六、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審計整改情況
(一)關于城投集團國有資本經營審計發現問題
1.對部分資產租金收取不規范,存在個別租金應收未收、未按權責發生制確認租金收入等問題,城投集團已收到應收未收租金67.23萬元,后續賬務按照權責發生制確認租金收入。
2.對對外投資后續管理不到位,對外投資臺賬要素不完整、更新不及時,未對參股公司增減資、轉讓等情況進行登記的問題,城投集團已完善對外投資情況臺賬,單獨設立企業增減資及股權轉讓臺賬。
3.對未收到部分有盈利參股公司的分紅款的問題,城投集團已加強分紅及到賬情況的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已收到參股企業分紅4042.82萬元。
(二)關于文教投集團國有資本經營審計發現問題
1.對財務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時間收取保安服務履約保證金以及支付物業費、保安費無驗收考核手續的問題,文教投集團出臺《物業服務品質監督管理辦法》,做好記錄和驗收考核工作,加強現場和流程管控。
2.對“三重一大”制度不夠完善,無大額資金存放的相關規定的問題,文教投集團已修訂“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成立大額資金使用審議工作小組,并研究制定大額資金調動、使用機制。
3.對信息系統存在功能不完善、密碼安全性不高、廉政監管模塊預警處理率不高的問題,文教投集團已修復系統和密碼漏洞,今后將根據管理要求和業務需要,持續對風控規則進行深化和完善,并定期梳理、隨時關注預警情況,督促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三)關于浮橋鎮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審計發現問題
1.對紅星農民安置小區內部分集體建設用地,未經批準進行建設的問題,浮橋鎮已完成2021年宅基地第一批次農轉用手續,后續將嚴格落實《土地管理法》,加強后期監管。
2.對復墾農用地管護不力,耕地質量難以保障農作物生產的問題,浮橋鎮已重新復墾該地塊,并加強復墾耕地管護,提高耕地質量。
3.對新邵村農用地轉作其他用途,土地已硬化并堆放雜物的問題,浮橋鎮已將該地塊復墾成耕地,后續將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嚴肅處置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問題。
對上述問題,相關單位已全部完成整改,我們將進一步完善發現問題“銷號制”、整改督查機制及審計機關與相關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機制,確保審計整改取得實效。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以扎實有效舉措抓好問題整改,確保審計發現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促進制度機制完善,以實際行動捍衛“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二是強化組織推進,推動被審計單位落實整改措施,并對相關整改情況進行梳理匯總、審核把關,確保整改質量;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整改責任單位舉一反三,深入剖析問題根源,找準問題成因,從堵塞制度漏洞、清除機制障礙上研究解決措施,努力使整改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管理。
太倉市審計局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