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關于支持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江蘇蘇州)建設的若干政策》已經市政府第84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蘇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支持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
(江蘇蘇州)建設的若干政策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蘇州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全面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一體發展,加快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現就進一步推進全國高校區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江蘇蘇州)建設,制定如下政策。
一、建立科技成果發現網絡
(一)打造技術經理人隊伍。布局建設蘇州高校成果轉化辦公室(SOTT),組建“駐校技術經理人”隊伍,捕捉跟蹤高校優質科研成果,對蘇州新建的高校成果轉化辦公室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支持建設技術經理人實訓基地,加快培養高級技術經理人。(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加快協同創新中心建設。支持在一流高校周邊設立城市協同創新中心,主動挖掘高校技術成果,推動項目異地孵化、在蘇轉化,對新建的協同創新中心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三)舉辦品牌化賽事活動。支持舉辦“贏在蘇州”全球創新創業大賽、項目路演等活動,分產業領域遴選高校轉化項目,對舉辦的科技創業大賽每場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四)建設成果供需對接服務平臺。支持構建線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全鏈條服務平臺,打造高校創新資源庫、企業需求庫,實現科創資源“一圖盡覽”,提供供需信息發布、技術評估評價、技術供需匹配等服務,對新建的成果供需對接服務平臺給予最高5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二、構建成果驗證轉化體系
(五)支持概念驗證中心建設。支持建設概念驗證中心,對高校科技成果開展原理、產品與場景體系、原型制備與技術可行性、商業前景等驗證,對新建的概念驗證中心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六)推進中試工程化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建設中試工程化服務平臺,加快科技成果熟化,打通轉化工藝流程,對新建的中試工程化服務平臺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鼓勵圍繞技術研發、成果轉化等關鍵環節,建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對新建平臺按建設總投資20%給予最高20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七)加快釋放應用場景。鼓勵國有企業牽頭開放重點產業領域的應用場景,為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提供測試、試用、應用環境。加強首臺(套)重大裝備、首批次關鍵材料、首版次軟件等創新產品推廣應用,對認定為省級首臺(套)重大裝備的企業給予80萬元獎勵,對認定為蘇錫常首臺(套)重大裝備的企業給予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國資委)
三、強化成果轉化落地支撐
(八)支持校企聯合開展技術攻關。支持企業與高校深化產學研合作,聯合開展核心技術攻關,根據企業與各高校簽訂的技術開發合同執行情況,每年按技術開發合同實際成交額給予最高10%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九)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落地轉化。設立“撥投結合”資金池,面向高校引進重大成果轉化項目,符合條件的采用“撥投結合”模式給予資金支持。對引進的“全球科技創業大賽”等創新創業大賽獲獎的高校項目,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2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十)強化創新孵化載體支撐。支持建設高質量科技孵化載體,承接高校落地成果轉化項目,對新獲評的省級及以上科技孵化器(含大學科技園),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孵化器(含大學科技園),根據建設情況定期擇優給予最高100萬元支持。鼓勵建設未來產業科技園,對新獲評的國家級、省級未來產業科技園,分別給予最高600萬元、300萬元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十一)鼓勵高層次人才引育。支持高校高層次人才來蘇州開展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對掌握產業關鍵核心技術的重大創新團隊給予最高3000萬元項目支持;對創業領軍人才和創新領軍人才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和200萬元項目支持。(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十二)強化創投基金支持。支持市區聯動設立概念驗證基金,面向高校提供技術轉移轉化資金支持。支持高校聯合社會資本在蘇州設立科創基金,對符合條件的科創基金給予投資支持。(責任單位:蘇創投集團)
四、深化成果轉化機制改革
(十三)推動成果轉化分配機制創新。鼓勵高校將不低于70%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作為對研發和成果轉化做出主要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的獎勵。(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十四)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模式。鼓勵高校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單列職務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形成的國有股權的減持、劃轉、轉讓、退出、減值及破產清算等處置,不納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圍。鼓勵和引導高校按照先使用后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十五)建立健全盡職免責機制。鼓勵開展機制創新、先行先試,完善管理模式,健全高校評價機制。引導高校持續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盡職免責制度,加快構建科技成果“敢轉、愿轉、好轉”的良好機制。(責任單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各部門要落實各項廉潔要求,加強部門履職監管并進行全過程監督。
本政策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同一主體符合本市多項同類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如遇上級有關政策規定調整的,從其規定。本政策由蘇州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蘇州市科技局會同相關部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