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9年5月15日施行的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現公布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19年,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認真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切實履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職責,努力推動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2019年3月發布的《中國政府透明度指數報告(2018)》,蘇州市在全國49個較大的市中排名第三,地級市中排名第一。主要工作做法:
(一)及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學習培訓。《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于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后,首先通過市政府常務會議組織市政府領導及市政府各部門領導進行學習,6月10日,邀請蘇州大學教授在市政府常務會議上進行專題解讀。二是通過以會代訓的方式,組織各市、區政府辦公室分管領導及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邀請市政府法律顧問講解《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三是在蘇州大學舉辦為期三天的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專題培訓,對全市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開展系列培訓,增強了各級各部門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識和業務水平,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打下了良好基礎。
(二)嚴格執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要求。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企業、群眾關注關切,及時公開涉及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公眾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共發布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各類文件495份。精心解讀重大政策措施,共發布62份解讀材料,推出5期政策簡明問答,通過一問一答的方式解讀重大政策,涉及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優化營商環境、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等多個重點領域,得到企業和群眾的好評。印發《關于嚴格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信息發布審核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各部門加強信息發布審核,加強公開平臺管理。
(三)依法答復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組織開發“蘇州市依申請公開信息化辦理系統”,實現了全市三級行政機關信息公開申請的信息互聯互通,完成了信息公開申請答復全類型的智能化嵌套,規范了全市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告知工作。市政府本級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71件,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產生行政復議案件3件、行政訴訟案件7件,無被糾錯和敗訴案件。
(四)不斷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全市政府網站群集約化平臺建設,37個市級部門網站已遷移至集約化平臺。推動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全市共梳理出1981個政務新媒體,通過4輪集中清理整合,保留政務新媒體758個,關停1223個,關停的政務新媒體達61.74%。強化建章立制,出臺《關于推進政務新媒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與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建立聯合監管機制,推動政務新媒體提質增效。10月,組織市檔案局(檔案館)、司法局、文廣旅局、行政審批局、地方志辦公室等部門和單位召開座談會,推動各類政務公開平臺統籌服務資源,實現融合發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5 |
5 |
27 |
規范性文件 |
3 |
3 |
54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7 |
0 |
200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8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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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38 |
4 |
0 |
0 |
28 |
1 |
171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31 |
1 |
0 |
0 |
15 |
1 |
48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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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66 |
2 |
0 |
0 |
13 |
0 |
81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9 |
0 |
0 |
0 |
0 |
0 |
9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2.重復申請 |
5 |
1 |
0 |
0 |
0 |
0 |
6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138 |
4 |
0 |
0 |
28 |
1 |
171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3 |
0 |
0 |
0 |
3 |
6 |
0 |
0 |
1 |
7 |
0 |
0 |
0 |
0 |
0 |
五、其他事項
(一)推進各項政務公開工作落實。年初,根據國家、省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蘇州市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年中,加強對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四大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督促、指導,推進各項工作開展。年末,組織市各有關部門召開政務公開工作座談會,對照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和四大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總結工作情況,查找薄弱環節,明確工作要求。
(二)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對政府系統承辦的247件建議、330件提案及答復予以集中公開發布。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存在的主要問題: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在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部分地區和機關工作人員在認識和理解上還不夠深入;政府機關自身信息管理的基礎工作還不夠扎實,規范化標準化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少數政務新媒體“政務”屬性不夠突出,傳播效果有待進一步加強。
改進措施:一是繼續認真貫徹《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精神,不斷提高全市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抓好《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答復規范》等文件的執行,提升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質量與效果。加強政策解讀,做到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審簽、同步發布。二是推進政府信息資源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加強政府信息特別是核心信息、關鍵信息的日常管理,更好滿足企業、群眾生產生活需要。三是加強對政務新媒體的日常監管,借助第三方機構力量開展季度檢查抽查,推動全市政務新媒體規范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