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性租賃住房是什么?
保障性租賃住房是指由政府給予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主要面向在本市無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供應的小戶型、低租金的租賃住房。
二、保障性租賃住房保障對象有哪些?
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在本市無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不設收入線門檻。產業園區配套比例提升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優先保障產業園區內工人群體。
三、保障性租賃住房籌建方式有哪些?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源籌集主要通過新建、改建和存量納入三種方式。
1.新建:利用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以及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2.改建:利用閑置、低效利用的各類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3.存量納入:將符合條件的存量房源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使用和管理。
四、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如何認定?
項目申請人到縣級市(區)住建部門提出認定申請,住建部門牽頭組織對申請項目進行聯合審查,符合條件的,15個工作日內出具項目認定書。
五、保障性租賃住房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1.土地支持:采取出讓、租賃或者劃撥方式供應,允許出讓價款分期收取;產業園區配套用地面積占比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積占比上限由15%提高到30%;允許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期間,不變更土地使用性質,不補繳土地價款;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2.稅費優惠: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等。
3.資金獎補:可申請中央和省級財政相關補助資金;可以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項目給予貸款貼息。
4.金融支持:提供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和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多種金融手段和金融工具支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