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登記效率和便利化程度,激發市場活力,張家港市數據局深入簡化住所登記條件,實現“免證辦”。
“免提交”。經營主體在申請設立(開業)、變更住所(經營場所)時,在通過“住所產權核驗”系統核驗的情況下,僅需提供《經營主體住所(經營場所)使用(信息申報)承諾書》,對住所(經營場所)的真實性、合法性、安全性、作為法院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等事項作出書面承諾,不再需要提交權屬證明和租賃協議等住所使用證明材料。
“在線核”。作為登記機關,張家港市數據局在進行住所(經營場所)登記審批時,依托“住所產權核驗”系統實施在線核驗,并根據核驗結果進行審批。通過系統核驗的,按其申報承諾的地址核定住所(經營場所)。
“形式審”。“住所產權核驗”系統未通過的,申請人仍可按照原有方式,提供住所使用證明材料,張家港市數據局根據住所(經營場所)登記申報承諾制的相關要求,對申請材料實行形式審查。張家港市數據局2024年已累計辦理企業開業5733筆、企業變更11425筆、個體開業12585筆、個體變更6055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