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國辦發〔2016〕80號)的要求,自2017年2月1日起,各地各部門在擬制公文時,要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三個屬性,隨公文一并報批。擬公開的,要寫明文件內容概述;擬不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說明理由。對擬不公開的文件,報批前應先送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審查。部門起草政府文件代擬稿時,應對公開屬性提出明確建議并說明理由;部門上報的發文請示件沒有明確的公開屬性建議的,或者沒有依法依規說明不公開理由的,市政府辦公室將按規定予以退文。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對文件進行公開屬性分類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