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蘇州市“十三五”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規劃》已經市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2月1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蘇州市“十三五”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規劃
根據《公共機構節能條例》《江蘇省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辦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市委、市政府有關節能工作政策精神,為深入推進蘇州市“十三五”時期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爭當“強富美高”新江蘇先行軍和排頭兵,大力建設節約型機關,更好地發揮公共機構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引領示范作用,制定本規劃。
一、“十二五”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回顧
“十二五”期間,我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以節約型公共機構建設為主線,以降低能源資源消耗、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為目標,扎實推進公共機構節約集約利用能源資源工作,圓滿完成了“十二五”節能目標和任務。
(一)主要成效。
一是能源資源消費總量減緩。2015年蘇州全市公共機構3518家,能源消費總量183812.54噸標準煤,與上年度相比減少6365.8噸標準煤,下降3.34%;消費水資源總量3734.85萬立方米,與上年度相比減少256.41萬立方米,下降6.42%,能源資源消費總量明顯下降。
二是能源消費結構優化。2015年蘇州市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結構:電力占62.43%,天然氣占14.61%,其他占22.96%。與2010年相比,電力占比上升了20.2個百分點,其他占比明顯下降。
三是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提高。2015年,蘇州市公共機構人均綜合能耗112.95千克標準煤/人,單位建筑面積能耗10.55千克標準煤/平方米,人均用水量22.95立方米/人。與2010年相比,實現了人均能耗總量下降15%,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了12%,人均水耗下降15%既定目標。
(二)工作進展。
一是組織機構健全規范。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的職能得到強化,所有市(縣)、區均建立了本地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80%以上的市(縣)、區增設或增掛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科,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與經信、水利、質監、環保、住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日趨順暢,與教科文衛體等部門的協作配合日趨密切,基本形成了縱向聯動、橫向協同的節能工作推進機制。
二是制度標準日臻完善。市級層面出臺了《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制度》《公共機構能源資源計量檢查規范》等,市(縣)、區級層面出臺了《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檢查通報制度》《公共機構節能考核評價辦法》和《公共機構節能改造扶持資金管理規定》等,相繼出臺了示范單位評價標準、節水型載體評價標準和能耗定額試行標準等,提高了節能工作的法治化、規范化水平。
三是基礎工作扎實有效。統一使用具有云服務功能的《江蘇省公共機構節能信息管理系統》開展能源資源消費統計工作,組織完成3000余家公共機構名錄庫建設,參與能源資源消費統計的機構數量由2010年的1610家增加到2015年的3518家。省屬高校、衛生醫療系統能耗統計工作卓有成效,統計分析水平不斷提高,統計工作信息化取得新進展。
四是督查考核落實到位。各級人民政府將公共機構節能作為對下級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的內容。各地區公共機構節能考核工作不斷深入,大部分市(縣)區將公共機構節能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使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推進有抓手、指導有動力、監督有底氣。
五是示范創建成效顯著。“十二五”時期,全市11家公共機構榮獲國家節能示范單位稱號,43家公共機構榮獲江蘇省節能示范單位稱號,80%以上的市本級公共機構榮獲省節水型載體稱號,50%以上的市(縣)、區本級公共機構榮獲省節水型載體稱號,對全市公共機構節能減排發揮了示范引領作用。
六是宣傳教育深入人心。積極開展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中國水周活動,相繼開展了節能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三進”活動,開展了“節能金點子”征集活動、節能征文與攝影征集活動、節能節水演講比賽,舉辦了三期公共機構節能節水新產品新技術新能源推介會,廣大干部職工節能減排、生態環保意識逐步增強。各地區采用集中面授、專題培訓、參加清華大學遠程教育等方式,培訓節能管理人員2萬余人次,節能管理能力得到有效增強。
“十二五”期間,我市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由于公共機構點多面廣,基礎條件、重視程度各不相同,導致地區之間、公共機構之間節約能源資源工作發展不夠平衡、不夠協調,不同程度地存在與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資源要求不相適應,節能管理監督不到位,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偏低等問題。一是節能管理體制機制不夠完善,有的地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機構沒有到位,相關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不夠順暢,基層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還比較薄弱;二是市場機制利用不充分,合同能源管理、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市場化機制在公共機構節能領域的應用處于起步階段;三是激勵約束機制不夠健全,公共機構開展節能工作的內生動力不足,積極性不高,節約氛圍有待進一步加強;四是節能管理隊伍不穩定,整體業務素質不高,與當前的節能環境和科學管理還有一定的差距,節能管理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
二、“十三五”時期節能工作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以節約型公共機構建設為主線,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形成勤儉節約、節能環保、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充分發揮公共機構的示范引領作用。
(二)主要目標。
一是管理目標。進一步建立健全節約能源資源組織管理機制、制度標準體系,推動形成常態化、機制化的節能檢查考核、宣傳培訓、計量統計、綠色改造、新產品新技術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工作格局。
二是量化目標。實施能源和水資源總量與強度雙控,全市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總量年控制在210000噸標準煤以內,用水總量控制在4000萬立方米以內。以2015年能源資源消費為基數,2020年人均綜合能耗下降11%、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
(三)發展理念。
堅持創新發展,推進節能管理工作的制度創新、機制創新、科技創新、文化創新;堅持協調發展,完善協調配合機制,推進不同區域、不同類型、不同層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協調發展;堅持綠色發展,推動公共機構實現綠色生產、綠色消費,綠色辦公,綠色出行;堅持開放發展,依靠自身努力和借助外力并重,引資引技引智并舉,提升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的社會化、專業化水平;堅持共享發展,發揮節約能源資源的示范帶動作用,形成人人有責、人人盡力、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新風尚。
(四)工作思路。
一是推進依法管理。加強《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配套制度建設,逐步形成科學規范、管理嚴格、覆蓋全面、操作性強的節約能源資源制度體系,依法依規開展節能指導、推進、協調、監管、統計、審計、考核、責任追究等工作,推動節能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
二是用好市場機制。激發公共機構節能服務的市場需求,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模式,鼓勵和引導公共機構利用社會資本參與節能改造、能源管理。適應機關后勤服務社會化改革的要求,發揮節能服務企業的重要作用,提高能源管理專業化水平。
三是實施分類管理。根據不同類型、不同層級公共機構的特點,設定更加合理的節能目標。加強能源資源消費定額基準范圍研究,逐步建立分級分類的節能目標評價體系,特別是科教文衛體系統,試點實行能耗定額分類管理。
四是突出創新管理。實施重點用能單位科學化、規范化管理,把創新貫穿節能工作各方面和全過程,推進制度創新、機制創新、方式創新和科技創新,加強對重點用能單位的指導扶持,鼓勵重點用能單位推廣應用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新能源,加大應用云計算技術服務的力度,發揮重點用能單位的示范帶動作用。
三、重點工作
(一)穩步推進既有建筑綠色改造。
借助能耗統計大數據和能源審計成果,推進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以圍護結構保溫節能改造為重點,實施節能、環境整治、抗震等綜合改造,推廣采用安全高效保溫墻體材料和節能門窗等綠色建材,推進空調、配電、照明、電梯等重點用能設備節能改造,實施空調通風系統節能改造,公共機構進行大中修的辦公建筑均要達到綠色建筑標準;推廣太陽能光伏、熱水器、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總量中的比例;建立資源回收利用長效機制,加強垃圾分類收集,推廣餐廚垃圾就地資源化處理工作。
(二)著力推廣節地節水項目。
嚴格落實土地規劃利用有關法規政策,節約集約使用各類土地,合理開發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資源。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對建設項目取水嚴格進行水資源論證,實行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設計、同施工、同投產制度。繼續組織開展節水型單位創建,推廣應用節水新技術、新工藝和新產品,提高節水器具使用率。完善用水計量器具配備,基本實現用水分戶分項計量,在高等院校、公立醫院推廣用水計量收費。鼓勵采用合同節水管理模式實施節水改造,推廣水資源循環利用,安裝中水利用設施,開展雨水收集利用。
(三)強化計量檢查統計工作。
規范公共機構能源資源計量器具配備,“十三五”期間對全市市、市(縣)、區本級公共機構計量器具實行全面檢查,要求公共機構各功能區域分區計量器具配備率達到100%;中央空調和獨立食堂、公共浴室、游泳館等重點用能系統和部位,分項計量器具配備率達到100%。推進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測管理平臺建設,勇于創新的地區率先建立區域性的具有云服務功能的能耗監測管理中心,提高區域性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開展能耗統計數據會審和“十二五”能耗數據專項核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推進數據共享,加強統計數據分析應用,推進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統計信息化,提高統計工作效率。
(四)大力推進示范單位創建工作。
實施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創建工作,推進國家級示范單位、省級示范單位創建工作,積極參與公共機構能效領跑者活動,實現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等不同類型公共機構,均有節能示范單位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實現節能示范單位動態管理、節能效果評價復核和創建交流活動,定期開展省節能示范單位“回頭看”活動;穩步提高節水型載體覆蓋率,加大市(縣)、區創建力度和廣度,逐步把公共機構節能內化為機關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
(五)不斷提升節能管理能力水平。
完善節能管理業務培訓機制,建立上下聯動、條塊結合的培訓組織體系;深化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節能服務企業的合作,創新合作方式,提高面授和遠程培訓效果;節能聯絡員面授達到全覆蓋,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和重點用能單位面授培訓達到全覆蓋,提升各級各類節能管理人員的能力素質。積極倡導節能管理專業化和社會化,引進專業節能服務公司參與公共機構日常管理;積極開展能耗定額管理試點,加強對不同屬性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基準線和能耗定額管理研究,在市級機關和市(縣)、區公共機構推行能耗定額管理試點工作,提升各級公共機構節能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統籌能力,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各部門要加強對節約能源資源工作的統籌謀劃和組織領導,結合實際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逐級分解落實到年度計劃中。各級節能管理部門要全面履行職能,加強指導協調和管理監督,完善相關部門參與的協同推進機制,形成縱向聯動、橫向協調、執行有力、運轉順暢的協調機制。要及時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推廣新經驗、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強化依法節能,健全制度標準。
推進能源管理體系建設,完善計量統計、能源審計、檢查考核、降低碳排放等配套制度標準,形成科學規范、管理嚴格、覆蓋全面、監管統一的制度體系。公共機構按合同能源管理改造合同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視同能源費用列支或計入相關支出。根據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公共機構能源資源消費特點,完善節約型公共機構分類評價標準,推動建立能源資源消費基準線和能耗定額標準,強化能耗強度控制。
(三)強化激勵機制,加強檢查考核。
把公共機構節能納入政府績效和對下級政府節能考核內容。建立和完善節約能源資源目標責任制,開展年度考核,落實獎懲措施。建立健全能源資源消費信息通報和公開制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對本地區公共機構開展能源審計。
(四)強化配套政策,落實資金保障。
發揮財稅、金融等政策的引導作用,加強節能預算資金管理,進一步完善節能資金保障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運用市場機制,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推廣應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
(五)強化技術支撐,發揮資源優勢。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技術支撐體系,開展節能關鍵技術集成示范。完善節能節水技術產品的遴選、鑒定、推廣、應用機制。推進互聯網、物聯網技術與傳統節能環保技術的深度融合,提升節約能源資源工作信息化、智能化、科學化水平。
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有關各方協調配合,共同推進,確保規劃的實施。各市(縣)、區節能管理部門和市教科文衛體等系統主管部門,結合各自實際制定本地區、本系統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規劃,并報市公共機構節能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