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為規范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根據《江蘇省行政程序規定》《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簡稱《規定》)、《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暫行)》(簡稱《辦法》)等有關要求,經各地各部門申報、相關部門會商審議等程序,市政府辦公室編制完成《2018年度蘇州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本目錄明確的各承辦單位根據《規定》《辦法》要求,會同有關單位,及時制定工作方案,組織起草決策草案、完成決策過程。
二、列入目錄的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必須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各市級決策事項未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審議。
三、各承辦單位要將決策論證過程、審查申報等工作納入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網上公開運行系統,確保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論證工作節點管理、流程控制、規范運行。
四、各承辦單位要重視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對決策立項和決策過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證明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
五、本目錄將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公開內容涉及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名稱、理由依據、擬解決的問題、解決方案、決策進度等內容,各承辦單位應及時、準確填報、完善相關信息。
六、市維穩辦、市政府法制辦、市監察機關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市級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評估的業務指導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七、各決策事項組織實施的合法性、規范化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核、目標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
八、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務的增加、變更等調整情況,及時新增或調整市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由決策承辦部門參照《辦法》第十條,征求市政府分管負責人意見并報市政府辦公室等部門審查通過后,提請政府對決策目錄調整情況進行公布。
附件:2018年度蘇州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3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